典型案例
作者:本站编辑 发表时间:2024-07-12 1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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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广东省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贯彻落实《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要求,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持续深化海洋生态文明司法保护,充分运用法治力量服务海洋强省战略实施、绿美广东生态建设。
自2021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海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1038件,通过发出检察建议、开展磋商等方式推动有关行政机关积极履职674件,行政机关回复整改率99.9%,发出民事公益诉讼诉前公告204件,对于诉前无法解决的公益损害问题,坚持以“诉”的确认体现司法价值引领,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134件,诉请海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并获得法院裁判支持3200余万元,督促清理固体废物1万余吨,涉及海域面积约28万亩。现遴选8件典型案例予以公布。其中,广州市检察机关1件案例入选。
入选案例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检察院督促红树林湿地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 红树林湿地 “益心为公”志愿者 调研报告 大数据监督模型
【要旨】
针对红树林湿地存在有害物种入侵、垃圾污染等问题,检察机关运用“空天地网”一体化调查,发挥“益心为公”志愿者协同办案作用,引入专家意见,研制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探索“检察建议+调研报告”履职模式,实现红树林湿地长效保护。
【基本案情】
南沙区拥有广州市面积最大的天然红树林,红树林资源丰富而珍贵。近年来部分红树林被外来入侵物种薇甘菊及本土有害物种鱼藤、猫爪藤缠绕、挤压,呈群落扩大之势,原有成片的红树林已被分散成多个点状分布斑块,斑块内红树植物濒临死亡,危及红树林湿地生物多样性和海岸安全,影响生态平衡。
【调查和督促履职】
2023年6月,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南沙区院”)接到“益心为公”志愿者反映辖区某村红树林湿地被外来物种挤压生长空间、危害本土红树植物生存的线索。经分析研判,南沙区院向行政机关发函调取数据、咨询专业人员,初步查明辖区红树林湿地现状及有害物种入侵对红树林的危害。
2023年7月,南沙区院依法立案,启动一体化办案机制,依托大湾区(广州)检察公益诉讼指挥中心,综合运用无人机、远程执法记录仪、高像素相机等设备,在“空天地网”一体化技术支持下调查核实,破解案涉红树林分布区域广阔且零散、离岸较远等难题。通过“益心为公”志愿者协助邀请红树林生态学领域专家参与线上调查,协助辨别物种,委托国内权威红树林研究机构出具专家意见。
经调查核实查明,案涉红树植物存在被有害物种侵害、被占用、滥伐、海漂垃圾围林等情形,由于行政机关执法权限交叉不明,导致红树林湿地保护存在日常管护缺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及“三定方案”等规定,相关行政机关分别负有日常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责。
2023年10月,南沙区院组织圆桌会议进行证据开示及磋商,论证有害物种对红树植物生长及生态平衡的不良影响,明确责任主体,并依法对相关行政机关公开送达检察建议等法律监督文书,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开展湿地保护,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查处、修复工作,加强日常动态监测和数据更新,提升公众对红树林湿地的保护意识。
各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迅速整改,清除有害生物面积超18000平方米,清运垃圾46.9吨,推动全市首个“林长+红树林长”协作机制和首单红树林蓝碳生态保护保险落地南沙。
2023年12月,南沙区院组织行政机关负责人、“益心为公”志愿者对整改实地“回头看”,案涉红树植物整体生长态势良好,红树林湿地环境得到恢复改善。为巩固办案成效,南沙区院研发红树林湿地保护公益诉讼数字检察法律监督模型,经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广州市院”)在全市推广,助推其他区检察院发现线索并立案。
2024年1月,南沙区院就办案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撰写调研报告报送南沙区委,并同步上报广州市院。2024年2月,广州市院结合全市红树林保护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情况,向市政府专题函告有关问题和对策建议,推动市一级行政机关制定专门工作方案,全面梳理问题,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典型意义】
检察机关充分发挥“益心为公”志愿者专业优势,全流程深度参与案件办理。依托公益诉讼检察指挥中心,利用“空天地网”一体化技术,实现两级院一体化办案。在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中引入专家意见,增强监督的精准性。主动将公益诉讼检察融入党委、政府工作中心大局,探索“检察建议+调研报告”履职模式。聚焦智慧赋能,研发数字检察法律监督模型,推动红树林湿地系统化长效性保护。
来 源:广东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