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是高质量发展的战略要地。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发展海洋经济,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加快建设海洋强国。广州一路向海,生生不息。蓝色早已融入这座城市的底色和根基。经略海洋是广州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战略选择。作为公共利益守护者,广州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守护碧海蓝天,助力激活“蓝色引擎”责无旁贷。
2023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深入开展“守护海洋”专项监督,扎实推进海洋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共立案28件、办理诉前程序案件和磋商案件19件、提起诉讼3件,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助力海洋强市、海洋创新发展之都建设。海洋公益诉讼“广州模式”入选广州市政法领域改革创新“一部门一品牌 一区域一亮点”计划复制推广类项目。
突出一个“准”字
以精准监督助力保护修复
把准监督切入点
紧密结合海洋强市、海洋创新发展之都等重大战略部署要求,确定办案重点。密切关注非法排放陆源污染物、非法采挖海砂、非法捕捞水产品、破坏红树林等违法行为,依法开展监督。共督促清理沿海滩涂固体废物和垃圾156.9吨,向侵权行为人索赔修复海洋生态、治理海洋环境费用2691.43万元。结合广州河涌密布、河海相通的特点,突出河涌治理与保护案件办理,立案31件,推动从入海源头治理海洋生态环境。
红树林保护工作中,市检察院与南沙区检察院深度联动,依托公益诉讼指挥中心、大湾区(广州)检察公益诉讼协调指挥中心实现实时指挥,在空天地一体化通讯技术支持下,统筹运用无人机、远程执法记录仪、高像素相机等设备高效开展调查,精准排查是否存在有害生物入侵、垃圾污染等问题,夯实后续监督基础。


∆市检察院与南沙区检察院通过“空天地”通讯技术实行一体化办案
南沙区检察院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磋商函以及召开圆桌会议等形式,督促有关行政机关制定《红树林修复专项施工方案》,清除有害生物面积18000余平方米,出动保洁人员525人次,清理红树林湿地垃圾约46.9吨,助推建立全市首个“林长+红树林长”协作机制,实现红树林资源网格化管理。

∆检察干警使用无人机航拍红树林案件调查点,对海漂垃圾污染进行拍照取证

∆南沙区检察院开展红树林案件调查工作
黄埔区检察院针对某船厂未经批准擅自搭设钢便桥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及影响国防安全的问题,依法履职办案。番禺区检察院针对红树林固体废物污染问题,汇集相关行政机关在红树林受污染现场召开听证会,更加客观、全面地呈现公益受损情况,促进多方协同发力,确保整改工作“管长远”“利长远”。

∆左图:黄埔区检察院与街道执法人员就案件办理进行沟通交流;右图:番禺区检察院召开督促保护红树林现场听证会
把准修复创新点
积极采取异地修复、增殖放流、劳务代偿、碳汇补贴等方式,探索受损海洋生态环境资源“最优解”。市检察院联合深圳、珠海等地检察机关开展增殖放流,推动及时高效修复海洋生态环境。

∆穗深珠三地检察机关联合开展增殖放流
南沙区检察院与广州市交通规划研究院有限公司、广州碳排放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签署《关于建立自然资源领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司法协作平台的合作协议》,围绕涉案信息互通、意见协同配合、案件处置通报、定期会商交流等方面夯实三方合作基础,共同促进认购碳汇替代性生态修复模式在公益诉讼案件中规范化、常态化运用。

∆南沙区检察院与广州市交通规划研究院有限公司、广州碳排放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签署合作协议
突出一个“能”字
以智慧赋能提升监督质效
注重科技赋能
充分用好集案源采集、线索研判、案件办理、成效跟进等功能于一体的公益诉讼大数据智能服务平台,推动解决海洋公益诉讼线索发现难、调查取证难等问题。探索建立全市共享的海洋、环境公益诉讼检测实验室方阵,加强无人机、卫星遥感等先进技术运用,提升“空、天、地、网”一体化技术支撑水平。注重数字检察与公益诉讼检察深度融合,市检察院与南沙区检察院共同研发红树林湿地保护法律监督模型,推动实现类案监督效果。

∆市检察院与南沙区检察院共同研发红树林湿地保护法律监督模型
注重人才赋能
用好用活由两级检察院骨干组成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专业化办案组,领衔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海洋公益诉讼案件,提升一体化履职水平。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学习各地海洋公益诉讼先进经验,进一步开拓监督思路,相关调研文章在省法学会年会获奖,形成理论研究与司法实践相融互促的良好局面。积极借智借力,番禺区检察院选任红树林保护专家担任听证会听证员,南沙区检察院邀请权威红树林研究和管理机构的专家参与案件调查,借助“外脑”拓宽知识边界,提高办案质效。

∆穗深珠三地检察机关联签共享海洋公益诉讼专家资源工作办法
市检察院牵头举办“守护海洋——共建美丽湾区”穗深珠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多城联训班,通过互学互鉴、共创共享,全面提升检察干警的专业能力,并与深圳前海、珠海横琴检察机关联合出台《广东自贸试验区检察机关共享海洋公益诉讼专家资源工作办法》,畅通共享海洋公益诉讼专家资源渠道,为大湾区海洋公益诉讼协作提供更多智慧支撑。番禺区检察院设立全市首个海洋公益诉讼观察站、海洋生态检察官,聘请海洋公益诉讼观察员,不断强化海洋公益诉讼专业化水平。

∆番禺区检察院设立海洋公益诉讼观察站
突出一个“建”字
以机制建立夯实工作基础
建立办案机制
市检察院出台关于加强海洋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实施意见及落实方案,明确4大方面11项具体举措及年度重点工作,为海洋公益诉讼行稳致远提供制度保障。依托全省首个市级院公益诉讼指挥中心,形成海洋公益诉讼案件办理“上下统一、横向协作、内部整合、总体统筹”的一体化履职模式。借助全市聘任的345名“益心为公”志愿观察员,提升线索发现、公开听证、跟踪观察、整改评估等多个办案环节质效,构建多方参与、共治共享的海洋保护格局。

∆市检察院聘任“益心为公”志愿观察员
在世界海洋日、保护红树林生态系统国际日、全国生态日等具有特殊教育意义的节点,通过新媒体平台宣传、开展科普活动等方式,全面展示检察机关的新做法、新成效,不断提升群众对海洋公益诉讼的知晓度与参与度。

∆番禺区检察院督促保护红树林办案经验获《检察日报》报道

∆南沙区检察院开展红树林科普宣传
建立协作机制
加强跨部门协作,两级检察院与海警、海事、规划和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单位加强沟通,认真落实“河湖林长+检察长”“双员互聘”等工作机制。市检察院与广州海事法院联签《关于加强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协作的意见》,建立对口联系、日常协作、联合创新、共同培训、联合普法等五大机制,共同促进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综合治理。番禺区检察院与区海洋综合执法大队签订《海洋公益诉讼与行政执法协作配合工作办法》,进一步凝聚海洋保护共识。

∆市检察院与广州海事法院联签海洋公益诉讼协作机制
加强跨区域协作,南沙区检察院与东莞市第二市区检察院签订《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区域协作意见》,落实落细与深圳前海、珠海横琴检察机关联签的《关于加强广东自贸试验区海洋生态环境检察公益诉讼协作的工作意见》,推动环珠江口海洋生态环境保护齐抓共管。

∆番禺区检察院与区海洋综合执法大队联签工作办法
广州因海而兴
向海图强
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持续聚焦中心大局,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贯彻执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深化海洋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通知》要求(←点击查看详情),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基本价值追求,不断深化海洋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在机制建立、精准监督、智慧赋能等方面出实招、下功夫,推动海洋公益诉讼“广州模式”取得更大成效,为广州开创高质量发展新局面提供优质检察保障!
来源:广州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