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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服务大局
民生工作履职尽责
南沙区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围绕民生领域重点,践行能动司法,提升办案成效,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南沙区检察院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2020年以来,共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06件,通过办案督促恢复被毁损的耕地、林地7.7余亩,回收和清理各类垃圾、固体废物9余吨,追偿修复生态、治理环境费用1.7亿余元。支持广东省环保基金会起诉深圳市某石油化工贸易有限公司等16人环境侵权损害赔偿民事公益诉讼案,获评最高检公益诉讼研究基地2020年度检察公益诉讼优秀案例。
∆检察人员用无人机对非法倾倒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进行调查取证
紧盯损害野生动物资源问题,加大野生动物资源司法保护力度。2020年以来共审查公益诉讼案件线索30件,立案公益诉讼案件24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8份,督促拆除捕鸟网约5150米,解救野鸟17只,督促收治野生动物45只,诉请生态资源损害赔偿费用约20.8万元。
∆检察人员查看非法狩猎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现场
围绕守护人民群众“米袋子”“菜篮子”“药箱子”安全,持续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2020年以来,聚焦线上农产品质量安全、“互联网+餐饮服务”等新业态食品安全问题,抽查餐饮店、药店、农贸市场、超市等场所320余家,督促查处违规经营农贸市场、超市6家,整治不规范网络餐饮经营者172家,督促107家食品加工企业、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药店规范经营。
∆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
❖ 聚焦“脚底下”安全
2020年4月,南沙区检察院办理全省首个维护特定群体公共利益的新领域探索案件,依法对区内部分盲道被违法占用、损坏等严重情况进行立案,发出检察建议12份、磋商函10份,共督促整改盲道967处、建设盲道13公里,督促整改其它无障碍设施522处,督促整改窨井盖1288处,视力残疾人及家属对盲道使用满意度显著提升,获评最高检典型案例。
∆检察人员对辖区内盲道现状进行调查取证
❖ 守护“家门口的红色学堂”
妥善办理辖区内红色资源受侵害线索,及时立案调查、督促整改。持续关注南沙虎门海防炮台和遗址文物、杨财生烈士墓等多处红色文物保护情况,受理线索7件,立案13件,发出检察建议8份。办理督促保护南沙虎门炮台文物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广州市检察机关十大优秀案例。建立红色资源保护法治宣讲机制,将红色宣讲纳入检校合作内容,借助院“沙鸥宣讲团”普及红色文化传承,推动红色资源成为“家门口的学堂”。
靶向监督,精准发力,开展妇女儿童、老年人、军人等特定群体权益保护专项,有效推动社会治理、提升城市人文关怀“温度”。
❖ 检媒联动排查安全隐患
联合本地媒体对辖区电动自行车销售、通行、停放、充电等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联合现场暗访取证,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对11家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销售单位立案查处,并对辖区内小区进行摸查评估、分类整治,有效堵塞安全漏洞,形成生产、销售、停放全流程安全管理闭环,入选最高检“千案展示”案例。
∆检察人员调查电动车停放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
❖ 军地协作保障军人权益
开展军人地位和权益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通过发出检察建议、举行座谈会、邀请人民监督员共同“回头看”,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对4家旅游景区、3家医院共24个服务窗口未有效启用军人军属优先窗口等问题进行整治,助力营造拥军优属的良好环境,切实提高军人的荣誉感和获得感。
∆落实军人、军属优惠政策情况“回头看”
❖ 能动履职守护特定群体
开展健身器材安全、母婴室建设专项监督,保护妇女、儿童、老年人权益。针对辖区多处室外健身器材存在破损、超出安全使用寿命、未铺设着陆缓冲层等安全隐患,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磋商函8份,督促各街镇对19处存在安全隐患的室外健身点进行修复,保障老年群体权益。督促南沙体育馆、南沙图书馆等单位规范设置母婴室及配套设施,营造生育友好的社会环境,积极保护妇女儿童权益。
创新体系机制
打造优质公益诉讼品牌
南沙区检察院坚持以制度机制为保障,守正创新,完善制度,优化机制,推动公益诉讼检察高质量发展。
为深化实施公益诉讼与党建工作深度融合工程,南沙区检察院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第一位、全面融入检察业务建设,探索“党旗飘在一线、堡垒筑在一线、党员冲在一线”工作格局,构建党建工作与公益诉讼“三线”融合模式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基层院“一院两品”融合品牌。
立足区域海洋特色,构建“监督精准、办案规范、协同高效、智慧赋能、修复及时”于一体的海洋公益诉讼“南沙样板”,为全力护航南沙自贸区海洋经济“绿色发展”贡献检察力量。工作经验获评南沙自贸区挂牌五周年十大创新成果、广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典型经验(第二批),海洋公益诉讼工作模式入选广东省检察机关服务保障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典型案例。依托“一站式取证、一揽子评估、一体化运行、一键式修复”模式办理的陈某某等5宗10人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系列案入选最高检“守护海洋”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典型案例。
深化“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积极推行增殖放流、碳汇补贴等多元修复机制。办理全市首例碳汇认购生态修复民事公益诉讼案,由违法行为人在广州碳排放权交易中心碳交易平台、广州市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平台购买相应价值的碳汇产品,有效修复受损生态环境,助力湾区实现“双碳”目标。创新构建公益诉讼环境多元修复机制,获评广东自贸试验区第六批制度创新案例、生态环境部自由贸易试验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案例。
∆与广州市交通规划研究院有限公司、广州碳排放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搭建司法协作平台
凝聚共识合力
筑牢公益保护主阵地
南沙区检察院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司法理念,构建协同高效的公益司法保护体系。
发挥横向一体化办案优势,实现跨行政区域检察机关横向协同,优化整合办案资源,充分展示司法协作效能。牵头与深圳前海、珠海横琴两地检察院联合签署《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协作工作意见》,与中山市第一市区检察院签订《共同服务环珠江口100公里“黄金内湾”都市圈法治一体化合作协议》,与东莞市第二市区检察院联合签订《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区域协作意见》,完善保护海洋生态环境资源的长效体系,形成监督合力,共同以“检察蓝”守护湾区“海洋蓝”。
与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南沙区农业农村局、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签订《关于办理海洋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加强协作的实施办法》《关于联合开展海洋生态修复补偿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与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南沙分局签订《关于加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检察公益诉讼制度衔接协作的实施办法》,与该区河长办、林长办搭建“河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联动协作长效机制;与南沙区法院联合签署《关于建立公益诉讼联动机制的意见(试行)》,切实提升公益诉讼办案效能,为建设绿色南沙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与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农业农村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联签现场
先后建立起“司法+科研机构”“司法+社会组织”等联动协作模式,与广东省环境保护基金会、广东省环保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签署《关于办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的实施意见》,与广州市交通规划研究院有限公司、广州碳排放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联合签署《关于建立自然资源领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司法协作平台的合作协议》,搭建常态化修复合作机制。
∆建立全国首个海洋公益诉讼联合实验室
与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南海水产研究所签订《共建海洋公益诉讼联合实验室协议书》,建立全国首个海洋公益诉讼联合实验室,设立“海洋公益诉讼联合实验室工作站”,为涉海洋生态环境、渔业资源和水生野生珍稀濒危物种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的委托评估、协同办案、调研培训等环节规范化、常态化运作,提供制度保障与专业支撑。运用“组织推荐+定向邀请”双结合模式,聘请特邀检察官助理、“益心为公”志愿者,涵盖专家、学者、法律工作者等众多专业人士,通过强化公益诉讼的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凝聚智慧优势,传播公益诉讼声音,讲好公益诉讼故事,为助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广州检察机关将牢固树立“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基本价值追求,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找准服务保障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及上级检察机关工作部署切入点,以高质量履职守护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走好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赶考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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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性别* | 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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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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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籍贯* | |||
身份证号码* | 是否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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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学位* | 是否有驾驶证* | ||||
毕业学校* | 所学专业* | |||||
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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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水平* | 联系电话* | |||
工作单位* | 身高体重* | |||||
联系地址* | 户籍地* | |||||
现住址* | 婚姻状况* | |||||
个人简历 (填写需从大学开始) * |
开始日期 | 结束日期 | 在何单位/院校 学习/工作 | 任 何 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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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情况* | 配偶姓名* | 工作单位* | 联系电话* | |||
其他家庭成员* | ||||||
本人特长及业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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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惩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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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个人简历填写需从大学开始。
2、身高体重固定格式:XXXcm/XXXkg。
3、所有日期类输入固定格式yyyy-mm-dd。
4、工作单位,如果已离职,请填:无。
5、照片手动上传1寸大小的证件照,上传类型支持常用的图片形式;(大小不超过20K)。
6、家庭情况:无配偶的请填写'无',其他家庭成员为父母及兄弟姐妹。请详细填写家庭成员姓名,所在单位,政治面貌及联系方式。
7、备注栏请填写需要说明的重要社会关系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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