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民商事检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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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本站编辑  发表时间:2020-04-24 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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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4月23日下午,南沙自贸区检察院联合南沙自贸区法院出台《关于法检协同防范和打击虚假诉讼的实施意见》,这是国内首个自贸区检察院、法院联合出台合力防范和打击虚假诉讼的文件。

  民商事审判领域的虚假诉讼行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损害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为依法惩治此类行为,营造诚信有序的自贸区营商环境,提升粤港澳大湾区居民的司法获得感,南沙自贸区检察院和南沙自贸区法院联合出台协同防范和打击虚假诉讼实施意见。该《意见》共十四条,涵盖了虚假诉讼案件的线索移送、信息共享、联席会议等多个检法对接方面内容,为有效惩防虚假诉讼提供了重要抓手,构建起南沙自贸区检法机关打击虚假诉讼的长效协作机制。

  《意见》对俗称“打假官司”的“虚假诉讼”概念进行了明确。根据《意见》的相关规定,南沙自贸区检察院经审查发现民事案件存在虚假诉讼的,及时将审查情况反馈给南沙自贸区法院;南沙自贸区法院认为民商事案件可能存在虚假诉讼、虚假陈述以及虚假举证等情况的,函告南沙自贸区检察院,利于实现监督关口前移,科学开展虚假诉讼线索的调查核实工作。结合实际工作需要,该《意见》具体明确了线索移送和书面告知反馈的程序及时间,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聚焦南沙“三区一中心”建设,着力打造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意见》还从三个方面创新法检协同防范和打击虚假诉讼机制:

  一是加强类案调研,实现动态监督预警。对南沙自贸区内虚假诉讼高发领域开展类案调研,聚焦重点,精准打击,结合实际加大相应领域的依职权调查取证的力度。

  二是强化联合惩戒,完善征信体系建设。两院共同完善将虚假诉讼参与人列入失信人名单制度,逐渐开展与自贸区征信等社会信用体系接轨工作,加大虚假诉讼制裁力度。

  三是增强检法联训,双向提升业务能力。两院定期联合组织业务培训,通过典型案例研讨、案例仿真模拟等,相互学习,提升涉虚假诉讼案件的识别、查证等方面的业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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